西安吊销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手续(西安吊销公司如何办理注销)

一、西安吊销公司办理注销的流程  第一步:清算备案。公司被吊销许可证,已失去经营主体资格。股份或者有限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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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吊销公司办理注销的流程

  第一步:清算备案。公司被吊销许可证,已失去经营主体资格。股份或者有限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撤销;

  第二步:公告。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纸和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并通知社会注销决定。报纸日期不得少于45天;

  第三步:税务注销。公告期结束后,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发票、税务控制器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四步:工商注销。办理税务注销后,携带注销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公司公章到政府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温馨提示: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公司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对吊销不服的,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西安吊销公司办理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三)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四)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五)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六)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八)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九)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吊销公司办理税务注销材料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个体类: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7、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8、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四、西安吊销公司办理注销注意事项

  1、税务注销,宜早不宜迟!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是自己不想干了,主动宣布解散、破产、撤销的,在决定注销之时就应当准备材料去办理税务注销,在完成税务注销后才能去办理工商注销。

  如果是“被动”注销的,比如已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是被其他机关予以注销登记的,则需要在15日内,办理税务注销。

  2、国地税共管户,所得税最后注销!

  企业都属于国、地税共管户,因此要分别注销国税和注销地税。原则为:先货物劳务税,后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所得税在国税,则要先注销地税;如果您的所得税在地税,则先注销国税。

  3、从来没记过账,没报过税的公司,到了要注销的时候,全都得补!

  按照《税收征管法》:“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正确建帐、记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或扣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或解缴税款申报,或者不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和记帐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印制和使用发票,以及不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或扣税资料等,均属于一般税务违章行为。”

  如果连账本都没有,就得从补账开始,重头来过…

  如果有应纳税额产生,那么就属于欠税,要补缴税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