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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装物按其具体用途主要可分为四类: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的包装物。由于包装物具有一定的周转性,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对某些包装物收取一定的押金。对这些押金是否要缴税的问题,各税种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规定。
①取得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②如按期退还包装物押金,作收到押金时相反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银行存款
③如逾期没收其押金,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